
北京离婚律师-姚平
13811432784

简介:婚姻家事部负责人、高级合伙人、主任律师,北京广播电视台《第三调解室》特邀专家律师、杂志《方圆律政》特邀嘉宾、《家和律师说家事》主编、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、金牌财富规划师、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、《天赋密码•情感危机化解》、《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》公益讲座创始人等。
-
姚平律师
擅长:婚姻家庭、房产纠纷
- 非常细心
- 专业负责
- 很有耐心
北京-北京城区-朝阳区用户这样评价她:
- 非常细心
- 专业负责
- 很有耐心
- 放心律师
- 经验丰富
-
姚平
2022-12-18 19:17:49
为购置二套房少出首付比例,男方将其名下首套房以买卖之名过户到女方父亲名下,实际并未支付房屋对价款。 时间很快,七年已过,男女双方婚姻出现危机涉诉,诉争房产因涉及第三人利益无法在离婚案件中直接处理。 以诉促调,找到各方共同在意的点,为委托人排忧解难,成功将涉案房屋过户给男方儿子所有,各方再无争议,也避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对峙和冲突。 -
姚平
2023-05-10 11:03:58
16年专打离婚案件,擅长离婚财产分割,子女抚养,涉外离婚等,离婚律师费用透明,办案质量高,累计办理5000+婚姻案件,一家只做婚姻案件的律师事务所 -
姚平
2022-12-02 20:03:11
🚩在《民法典》出台之前,公证遗嘱比其他形式的遗嘱更具有证明力,即法律效力最强,因此,遗嘱人不能以其他遗嘱变更或者撤回原来的公证遗嘱。但是,《民法典》取消了之前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的法律规定,公证遗嘱具有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同等的法律效力。所以,即使遗嘱经过了公证,遗嘱人也可以通过立新的遗嘱来使公证遗嘱失效。 -
姚平
2022-09-07 12:56:13
🚩“与他人同居”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? 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,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的规定,与他人同居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 -
姚平
2024-02-05 15:52:53
家庭 “一个家庭最可怕的不是穷,而是有一个经常制造内耗的人,不停地制造矛盾和争吵。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,每个人的神经都很紧绷,生怕犯点小错误就会引发家庭战争。"家庭,这座我们最终能够归航的港口,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生活的承载和支撑。如果你也现在也有这种情况,可以随时咨询,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。 -
姚平
2022-11-21 14:45:24
【🚩夫妻共同财产】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 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 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 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 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 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 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 -
姚平
2022-12-08 21:52:31
离婚时既想要房,又无法一次性支付对方折价款,其实这个时候,对方也担心拿不到房屋折价款,失去信任的时候,离婚协议已经无法满足双方的诉求,这样一份法院文书,拿到房子的一方既能分期支付,对方也有强制执行的依据,可以说是圆满解决👍。 -
姚平
2024-11-11 11:10:57
每天要做的八件事 : 1、微笑:气质会越来越好; 2、适应:处境会越来越顺; 3、理解:朋友会越来越多; 4、包容:生活会越来越美; 5、欣赏:人际会越来越广; 6、谦让:肚量会越来越宽; 7、善良:世界会越来越净; 8、感恩: 运气会越来越好。 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,向着阳光出发! -
姚平
2024-12-17 16:08:25
双方和解离婚,由法院出具调解书,将孩子抚养权、抚养费、四处房产、两辆车、股票基金等财产与债务分割清晰,减少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新年新开始,祝以后的旅程更加美好!